辅警查车车震视频泄露
据未来网报道,近日,巨野县当地有些人的朋友圈内传起一段题为《一对衣衫不整男女车震被警方抓获》的视频,视频中女子三次哀求“大哥,别拍摄了。”可身着制服的拍摄者仍未停止视频录制,还说“绝对保密”。网友指出,拍摄视频者所属为巨野公安局田桥派出所。巨野县网信办对此予以证实,称系辅警治安巡查中录制,事后已被开除。
辅警身份不是挡箭牌
今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根据《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警务辅助队伍管理混乱、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从事以下工作:
(一)未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事项;
(二)案(事)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强制措施、审讯或独立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四)配备、保管、使用武器、警械;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此外,《意见》还专门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单独执法;(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三)违抗上级命令;(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欺骗领导;(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十二)使用武器;(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辅警和临时工等身份不是违规执法者的挡箭牌,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侵害公民权利的,也应依照法律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