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份证遭冒用8年被银行催债
1月4日下午,仲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称仲女士有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已超额1.5万余元,将被列入征信。随后打电话的人还说出了信用卡办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而这些信息全部与仲女士吻合。仲女士说自己之前并没有办理过该行信用卡,于是她怀疑有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
随后,仲女士前往中国银行黄寺支行咨询,并向北京西城区警方报案。经过警方与银行的查证,仲女士名下确实多了一张信用卡,且已超额透支。原来她的身份信息8年前已遭冒用。
银行如未经核实需承担责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仲女士的情况,冒用者适用《两高解释》及《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仲女士本人可以向警方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常莎律师认为,在此案中,如果银行没有核实身份信息即发放信用卡,则存在过错,应该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表示,仲女士个人信息被冒用办理信用卡,是典型的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刑事案件,银行作为信用卡办理机构未能尽到谨慎的审查职责。
此外,师红伟律师还表示,仲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冒用他人信用卡超额的情况不在少数,因此公民在注意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作为使用个人信息的机构更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才能杜绝或者减少个人信息被冒用案件的发生。
信用卡被冒用谁来还款
因此,由于银行审批不严,造成的一切后果,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别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信用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成功以后才可以免还信用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这样是需要本人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