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  >  债务案例  >  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应如何确定担保责任

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应如何确定担保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161人  作者:成都债权债务张懿邈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应如何确定担保责任

罗某因需资金周转,于2014年9月12日向陈某借款50万元,罗某分别以30万元、20万元的借款数额向陈某出具两份《借条》,双方同时分别立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两份。其中30万元的《借条》和《民间借贷担保合同》除了罗某作为借款人签字外,梁某及其丈夫陈某均作为担保人签字。另20万元的《借条》和《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则除了罗某作为借款人签字外,梁某等人亦分别在《借条》及《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栏签字。2015年9月24日,陈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罗某于2014年9月12日向陈某借款50万元,有陈某出具的双方订立的两份《借条》和《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及相关的银行电汇凭证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借款期满后罗某仅按月息6%支付利息至2015年4月11日,其余本金没有归还。因此,对陈某要求罗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本案的保证责任

那么本案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人应当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首先,确认本案中的担保责任方式。因《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因此,梁某及陈某和谢某与陈某的保证合同关系成立,梁某及陈某和谢某对各自担保的款项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其次,确定本案担保期限。本案中,因双方签订的《借条》和《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均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本案的保证期间应为二年,至2016年12月11日止。

因此,本案中梁某和陈某应当对罗某的5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谢某对罗某的50万元借款本息中的2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应如何确定担保责任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代理经济领域的案件,需要律师拥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娴熟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才能够实现当事人损失最小化。因此,专业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施永宝律师
施永宝律师知名债权债务专业律师,执业多年来,带领自己的团队,一直专注于解决债权债务的纠纷
施永宝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债权债务案件,是债务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宁波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债务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债务纠纷案例,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案例,民间借贷案例,公司、个人债务案例,债权债务转让案例,侵权赔偿案例,担保、抵押、质押等案例。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