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夫或妻为满足特殊需要所借的债务,即一方从事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所产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正确识别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一般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识别:
1、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除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外,一般应视为个人债务。
2、看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也无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
3、看债务属于哪种范围。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的债务。
(2)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负的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正当、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的债务;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实施犯罪、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