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朋友因为不方便,想要将一笔债权转让给我,我们已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将债权转让通知快递至债务人,但是我现在反悔,不想牵扯进去这件事,我能撤销这份债权转让吗?怎么办?请律师帮忙。
您好,首先,您已跟原债权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若合同中没有违反约定,债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若债权转让合同生效但对债务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申请执行、行使撤销权等的适格主体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如原合同的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怠于行使通知义务妨碍了受让人权利的行使,造成时效利益丧失的损失,转让人(通知义务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具体到债权转让中撤销权的行使,债权转让的受让人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时可行使撤销权。
因撤销权的行使法律另规定了除斥期间,债权转让过程中的主张权利并不能引起除斥期间的变动。
所以,只有在原合同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受让人提起的撤销权诉讼符合法定期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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