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想和债权人商议,欲将我部分的债务转移出去,可债权人也不明白我这些债务能不能转移,不同意我转移债务,请问一下律师,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哪些债务能转移,能进行债务转移的情况有哪些?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转让。
1、免责的债务转让 免责的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转让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转让责任(免责);
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
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转让。
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转让 并存的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转让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转让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对于哪些债务可以转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