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债权人,在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了借款期限,债务人同时提供了抵押物,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要签订抵押合同时都需注意什么,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谢谢!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包含的具体内容有: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还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
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
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