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工友欠我父亲一万三千元,当时给我父亲打的欠条,上面没有写偿还日期,只是写他欠我父亲多少钱还有他自己的签名。已经拖欠将近三年了不还款,我应该怎样处理?起诉还是怎样?起诉的话能胜诉吗?如果找专门要债的去讨可不可以?请您给出出主意,听听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