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为了办工厂,向我借了一笔钱。他用他家的东风牌大卡车来做质押。请问,如果他到期不还钱,作为质权人的我如何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您能和我说一下,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的前提是什么呢?很期待您的答复,先谢谢您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的相关咨询。
在质权担保中,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接下来我将为您介绍质权人如何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首先,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
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
其次,您应该清楚,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
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
以上便是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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