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教您,我在2011年9月份的时候帮朋友担保,现在他人也找不到了,追债的总是找我,借条是这样写的: 今借XXX现金五万元整。 借款人:XXX 担保人:XXX 2011年9月X日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借款人有父母、妻子、还有个5岁的女儿,借款人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房本是他、妻子和孩子三个人的名字,而且有协议是房子在18年内不允许买卖,请尹老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