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姑姑开了一家服装厂,这家服装厂现在生意特别火。但是这个厂的商标标识是姑姑伪造他人的。所以,最近姑姑都在忙着处理商标纠纷的事情,这些事很麻烦。请问律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我姑姑的行为构成吗,商标侵权是如何确定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相关咨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结合您所说的情况,您姑姑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麻烦,可以直接咨询我,我将根据您的情况,给您进行全面的法律解答,并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