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考虑一个问题,很重要。如果我的公司注销了,那人家欠我的欠款能要回吗,我怎么行使我的债权?公司注销了债权可能失效吗?麻烦您解答一下,谢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必须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
注销后,公司即告终结。公司在注销后仍然会有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存在。
这部分债权也是属于原公司的剩余财产,应该属于原股东所有。
股东在公司注销后,仍然有权对这部分债权追索。
股东取得这部分债权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通过债权受让,一个是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东在取得债权后,即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债务人追索。
也即是说,您还能要回您的欠款,债权也不会因为公司注销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