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1年5月借款50万,计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一倍),借款期限一年,如期归还了本息,出借人却说借条已经撕掉,当事人已经给我们出具了借款已还清的证明,如果出借人或其他人持借条到法院追诉我还款,法院是否支持?借条有没有追诉期限?我现在该怎么办?请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