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张先生因购货急需款项5万元,向我求救,我变卖了自己的股票换得5万元现金给了张先生。2年间,张先生迟迟不提还款的事情。问题是因为借款时候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我可以随时要求张先生还款吗?我能要利息吗向对方?
您好:借款时候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将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约定清楚。
但是从本案看,既然没有约定利息,那您就不能再主张这个权利了,不过这借款您看以随时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