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前用我自己的钱买了很多贵重的家具,当时为了买这些家具我还欠了很多外债。这些债一直都是我在还,现在我和另一半都结婚了,他不愿意掏这份钱。听他说,这份钱是婚前债务,他不用一起偿还。请问律师,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对于我这种婚前债务由谁来偿还呢?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婚前个人债务的相关咨询。
下面我将从两方面为您解答您的疑惑。
首先,所谓婚前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其次,婚前个人债务由谁来偿还呢?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结合您的情况,您所购的家具是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此时您的婚前个人债务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