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朋友齐君是一个体户,长期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前不久因市场行情没摸准,导致血本无归。后仍不死心,想赚回来,就找我借钱。我见他亏成这样,觉得风险大,不敢斥资借给他。齐说,他可以以自己的三室二厅的房屋作担保,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同意借56万元钱给齐,但是没与他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来,我总是感到不踏实,所以想问房产抵押可以不签合同吗?房产抵押需要登记吗?麻烦您解答。
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房屋不是茶杯水缸,以它为标的物的任何行为,无论是买卖、租赁、赠与,还是抵押,除了签订相关合同,还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齐君以自己的房屋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双方必须同时去房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这样规定,是因为房地产管理是市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旦要发生产权转让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处理将十分困难。
建议您补签合同,然后尽快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