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丈夫最近感情不好,一直分居,所以我想去离婚,但是我有些问题搞不清楚,也很担心,因此我想问,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有一个是,我们分居这段时间,个人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吗?麻烦您解答一下。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夫或妻的个人债务: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从事经营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男女各自婚前所负债务;
3、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5、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后一个问题,尽管你们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