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百度感谢您对我下面问题的回答。 肇事方已垫付伤者医院所有费用,伤者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肇事方已垫付医院费用是否可以算在赔偿之内,比如 5万(赔偿总数)减去 3万(已垫付费用)=2万(肇事方最后还应该赔付数) 我必须拿出这种计算工式的依据去反驳,麻烦您能告知依据是什么,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