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2002年在单位的产权门面租房,未到期,2003年单位拆除重建,在重建的期间收取了我5万的垫资资金,承诺门面建好后我可以购买也可以作为第一承租人。2005年门面建好后,单位因为拖欠施工单位资金原因,把单位的门面的使用权转给施工单位使用20年,我在单位协调下跟施工单位签订了承租合同,使用3年后,施工单位突然要求提高门面租金价格,我不同意,现在我该怎么解决这方面问题。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