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近日收到了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里面写了意向迟延履行利息,我就想咨询一下,究竟什么是迟延履行利息?如果败诉了,应该如何计算迟延履行利息?谢谢。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所谓的迟延履行利息,实际上是指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属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
是在民事执行的司法实践中一种特定的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一)起算时间上的确定。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二)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
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
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
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规定: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无论申请执行人有无损失被执行人均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