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欠我17万的货款,但是我曾经向他借了10万块,目前尚未偿还。朋友说我们这种情况,可以进行债务抵销。因而,我想咨询一下,债务抵销有哪些方式?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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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出现下列情况不能行使抵销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
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二)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
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条件的抵销只有在条件成就时才能实行,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
附期限的抵销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不能实现。
抵销附条件和附期限,使得抵销不确定,不符合设立抵销制度的目的,并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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