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邻居找我借10万块钱,我想让他在借条上写明利息,但是我不知道这是否合理合法。因此,我想咨询一下私人借款约定利息合法吗,会被认定为高利贷吗?如果发生纠纷,私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
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如果发生纠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
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
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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