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些关于夫妻之间的债务分摊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跟我太太结婚已经五年了,从结婚的时候开始,我们感情就很好。我结婚之前有点资本,结婚之后就用自己的财产做生意,也小有成就。这里边的钱一部分也有给她花。现在我经营上出现了很大的亏损,于是就对外欠了一笔钱,请问这笔钱是我一个人还,还是我们夫妻一起还?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夫妻个人债务的问题。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
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经营期间的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影响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性质,因为一方自愿将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方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法律没有必要加以限制或附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的上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