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有一家单位欠我们单位一大笔钱,现在对方单位迟迟一直不还我们的钱,并且我们发现对方有无偿转移其财产的行为,我们能申请债的保全,撤销该行为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债的保全,又该如何理解债的保全呢”这个问题。
一、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为增加的情形;
后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
二、债的保全,体现的是债权人因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与第三人的关系,属于债的对外效力的范畴。
我国合同法第四章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做了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