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一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现在发现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这家单位无偿转让了几十万的款项给他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公司被申请破产,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的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二、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放弃债权的。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第二点可知,你们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对方该行为的。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