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们单位借给另外一家单位很多钱,现在该单位被申请破产,并且法院也已经受理了。我现在想问的是该企业的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能否解释一下?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债务纠纷中,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
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
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
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