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一家单位借了我们单位100万元,今年初只还了50万,现在还有一半没有还,现在该单位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法院也已经正式受理了。请问,我们单位能否要求优先受偿?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企业被宣告破产之后,债权人的债务能否优先清偿”这个问题。
首先,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
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宣告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和处理。
其次,按照规定,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某企业欠你公司的钱款50万元,按规定属于一般债权,不属优先清偿的范围,只能与同顺序其他债权按比例清偿。
所以,你公司不能要求法院优先清偿。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