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半年前我找我一个表姐借了5万块钱,现在她找我还钱,可是我现在现金只有2万块,正好我朋友原来欠了我3万块,请问我可以直接让我朋友把这3万块还给我表姐吗,债权可以转让吗?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