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让我来帮他咨询一下关于抵押方面的一些法律问题。请问律师哪些财产可以拿去抵押啊?还有啊,我现在手上有一套已经抵押出去的房产,请问我还可以转让抵押的房产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产可以转让。
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则无效。
将已设定的房(地)产抵押的房产转让,在商品房转让中时有发生。
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过户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受让人已知房(地)产抵押的声明书,以及其他有关书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