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做生意借了他人五万元钱,但是对方害怕朋友到时候还不起钱,于是提出要我朋友提供保证人,于是我就做了保证人。想问一下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
首先,所谓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又考虑放贷资金的安全,一般是在有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时,才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其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最后,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理,物权担保优于债权保证,保证人对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不承担责任。
如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时,既有抵押物担保,又有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对该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承担责任,而仅对抵押物担保的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权人放弃抵押物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的权利范围内免责。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