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拆迁废墟现户主尸体
7月31日,湖北拆迁废墟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尸体的消息引发关注。8月1日上午,黄石公安局方面回应称,经家属辨认,死者为朱美德,今年65岁,系长乐山社区黄显龙湾居民,“初步判断为房屋拆除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并控制了相关责任人”。
2016年,下陆区与长乐山社区居民签订了拆迁协议,三个月前便开始陆续进行拆迁工作。8月1日上午,朱美德的侄儿黄先生称,朱美德是下陆区长乐山黄显龙湾居民,7月23号在拆迁现场失踪,家属寻找多日未果。上述说法被黄石公安部门一男工作人员证实,称男尸已确认为朱美德。他说,30日14点左右接到报警,说房屋拆除现场有较大腐臭味,“我们就赶赴现场处理,发现尸体的地方,的确正在拆迁,周围是废墟”。

周边居民说,朱美德今年65岁,被拆掉的废墟现场,原是他的房屋和牛棚。侄儿黄先生称,朱美德丧偶,平时一人独居,靠养牛为生。黄石公安局8月1日最新消息称,朱美德家所属房屋,已于去年12月底签订补偿协议书。今年4月,下陆区工业新区在审核协议后启动房屋拆除工作,该房屋补偿款分两次发放到位,并于5月和7月签订了腾房承诺书。7月23日施工队伍依据协议对两户房屋实施拆除。
针对废墟现场发现腐尸,黄石公安部门披露,目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抽调精干力量对事件展开调查,“初步判断为房屋拆除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并控制了相关责任人”。截至目前,事件原因仍在深入调查当中,黄石公安部门承诺“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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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达了《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群众对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
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情的证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