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怀敦 男,中共党员,法学、经济管理学大学学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法律顾问、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法律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该律师一九八八年起担任国有大型一类军工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一九九三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曾担任中央电视台栏目特邀律师、河南电视台栏目特邀律师,曾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西安工贸有限公司、西安亚细亚商厦三千万元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江海集团郑州电视城有限公司诉天津富德电子有限公司(中日合资)合同一审纠纷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湖南瑞华实业有限公司诉郑州电视台合同一审纠纷案,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公司六亿八千万元银团贷款项目非诉讼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村民选举中的故意杀人二审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介事务所主任曹某某职务侵占二审案、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土地管理局局长白某某贪污一审案、郑州市中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城中村村支部书记张某某职务侵占案刑事辩护二审案,等等。
该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三十年来,具备了办理一些设计、运筹、操作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专业能力;具有独立办理及跨区域合作办理各类重大民商及刑事案件的业务能力。该律师除擅长办理公司法律事务,尤其对职务犯罪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入研究。其敬业、专业、审慎的执业作风,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该律师的执业理念:专业为本、客户为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