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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有什么义务,让与人违约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33人  作者:济南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有什么义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四种类型。

根据《合同法》第342条第2款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

1、专利权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当然,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因专利权的转让而转让。

(2)保证自己是转让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有效。

(3)按合同约定交付与转让的专利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向受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保密义务。

2、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

(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

(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

(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

(3)交付与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并按约定提供技术指导。

二、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违约怎么处理?

让与人的违约责任如下:

(1)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济南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技术转让费达成协议前,技术受方和供方要订立预先透露细节的保密协议。受方提供就所透露细节的费用,供方提供判断所转让技术的初步信息。如达成协议费用计入转让费,如达不成且受方使用了预先透露的技术信息,那供方则无能为力,但如果供方的技术已获得专利,那供方就好控制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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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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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中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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