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1、让与人的义务
让与人应当将专利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移交受让人所有或者持有。在移交专利权时,让与人应当将有关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供给受让人,以使受让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该专利技术,有效地实施其专利权。
让与人还应当保证其专利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即要求让与人必须具有转让该项专利权的权利。
2、受让人的义务
受让人的法定义务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让与人支付约定的价款。
二、专利权转让当事人违约应承担什么责任
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权转让合同让与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移交手续,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该项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让与人应当返还价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