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专利权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
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