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收集专利侵权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举证适用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和责任,如不能举证或充分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很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一个案件的输赢证据收集的是否充分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比起其他案件有些不同之处就是证据极易灭失,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如何快速准确保全证据,是当事人在进行维权时应当注意的。专利权侵权时证据收集主要包括:
(一)被侵权方需要准备的证据:
1、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政审查决;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供检索报告,但如经专利复审委宣告决定部分无效的,可不予提供但应可以说明;
2、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收据;
3、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权人诉讼的,还应当提交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及专利权人同意其诉讼的材料。
(二)需要收集的侵权方侵权证据:
1、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
2、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3、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4、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证据、侵权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
二、专利侵权证据收集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损失赔偿,尽管最高院已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此还是实务操作中一头疼事。因为实践中,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的取证的确不易,故很难准确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在确定损失赔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对于原告来说,可以通过对比侵权发生之前的销售额和侵权发生之后的销售额来分析,如果侵权之后的销售额明显减少,则可以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鉴定获取利润减少的证据。但该销售额的减少也存在一些其他因素,故在起诉中可以适当降低索赔数额。
其二,出于对权利人最终目的的考虑,如果计算侵权赔偿额的确很困难,则建议结合侵权产品、侵权时间等采用法定赔偿额这样可以节省诉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