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并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申请专利,有权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下: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的继承人
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2.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
对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3.合法受让人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4.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
5.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为了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我国《专利法》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对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做了如下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办理申请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继承的证明文件。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二、专利申请人有哪些分类
专利申请人的分类如下:
1.原始申请人和继受申请人
原始申请人是指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约定,直接享有专利申请权利的人,如非职务发明创造人个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等。继受申请人是依法从原始申请人那里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如专利申请人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合同的受让人则为继受专利申请人。
2.先申请人与后申请人
先申请人和后申请人是针对多个专利申请人而作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基础条件是: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独立申请人,先后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就同嘲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个申请人专利权。于是,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发明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
采用先发明原则可以保证最早发明人获得专利权,但是,在确定谁先发明时容易发生举证困难,也不利于促使发明人尽快提出申请并公布其发明。而采用先申请原则,简便易行,避免了谁是最先发明人的争论,减少了法律纠纷,还可以促使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促使新技术早日公开,推动技术的进步。因此,鉴于先申请原则的优势,我国专利法采用了先申请原则。
具体而言,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授予最先申请人专利权,后申请人即使实际上是先发明创造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那么,如何确定谁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直接送达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而无论是直接申请或邮寄申请,如果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请求的,则按照优先权的原则确定申请日,即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依法将申请日提前。
3.外国申请人和本国申请人
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申请人的国籍为标准进行划分的。任何中国公民和单位依法都可以提出专利申请,而外国人(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国际惯例和《巴黎公约》的原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享有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公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一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二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三是尽管外国人所属国与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人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