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造出圆珠笔头
中国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制笔大国,但一连串值得骄傲的数字背后,却是核心技术和材料高度依赖进口、劣质假冒产品泛滥的尴尬局面,大量的圆珠笔笔头的“球珠”还需要进口。
中国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为何却无法实现一个小小零件的完全自主研发和生产?“圆珠笔之问”,更是“中国制造业之问”!
笔头分为笔尖上的球珠和球座体。中国每年要生产380亿支笔需要用一吨12万的价格进口1000多吨生产笔尖的钢材,付出外汇1500万美元。
经过五年数不清的失败,在电子显微镜下,太钢集团终于看到了“添加剂”分布均匀的笔尖钢,试验在2016年9月取得成功。大规模炼钢十多次后,第一批切削性好的钢材终于出炉了。这批直径2.3毫米的不锈钢钢丝,可以骄傲的写上了“中国制造”的标志。 现在,一些笔头企业已经开始使用,在未来两年有望完全替代进口。

二、专利进口有多难
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在专利法和相关法律中对专利产品的进口权作为专利权人独占权中的一项加以规定,我国修改前的专利法第11条规定,专利权人享有对其专利产品制造、使用、销售的独占权,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得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对专利产品的进口问题未加规定。
在1992年9月4日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根据上述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产品的进口权,进口方从国外进口专利产品,就必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只有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其专利产品的进口才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合法行为。专利产品合法进口后,进口方对所进口的专利产品不再受专利独占权的限制,可以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销售。如果进口方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进口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当然也就无法实现其使用销售的目的。这样就避免了第三人利用从国外进口专利产品的途径侵犯专利权人的独占权的行为。
专利产品进口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的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其专利产品。而进口专利不但要支付高额的专利费用,还有支付不菲的税费。由此可见,拥有自己的产品专利,对国家、企业的发展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