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什么资料?
1、发明创造名字:名字应简易、明确地体现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发明者(自然人)的名字、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最相贴近的目前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商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晰、详细地注明各部件名字,以及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这些提供方案以本技术行业的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原理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基本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含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物、食品类等,应详尽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流程及工艺条件的限制,并依据需要提供相对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信等行业涉及到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方式,并依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势:叙述本发明创造与目前技术比照所具备的积极的效果和优势,且上述的优势和效果是由于选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执行例:
商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执行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方案设计,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开展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对的零部件以后,可以依据需要说明其作用、动态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说明等。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什么资料?

二、申请发明专利程序性说明
1、申请者可以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以内的任何時间提出实审请求。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如果期待尽早授权,可以尽快提出实审请求。如果需要将该申请做为优先权进而提出新申请(包含PCT国际申请专利或向海外专利申请),那麼在申请时可以不提出实审请求。
2、申请者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后,理应在规定的時间内依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是逾期办理的,视作放弃获得专利的权利。
3、申请公布之后,申请者就获得了临时性保护的权利,即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者就可要求执行其创造发明的企业或是个人支付费用。
4、授于专利后,专利权人每年要交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交纳年费,但是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满期仍未交纳或是缴足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自上个年度满期之日起停止。
5、申请者可以积极申明放弃或选用不交纳费用或不回应专利局文档的方法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
6、在申请专利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申请者随时可以办理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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