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著作权问题,拔打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著作权律师  >  其他著作权问题  >  其他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如何支付报酬,要注意什么?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如何支付报酬,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64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从事演艺工作的朋友们一生中演出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其中肯定有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时候。那么,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该如何支付报酬呢?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要注意些什么呢?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如何支付报酬

根据《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的规定,演出组织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使用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依本规定向著作权人付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演出作品采用演出收入分成的付酬办法,即从每场演出的门票收入抽取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付酬。付酬比例标准: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门票收入是指扣除演出场地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每场演出涉及两部或两部以上的作品,按上述标准计算报酬总额,再根据各部作品的演出时间所占整场演出的比例,确定每部作品的具体报酬。

演出改编作品,依上述的规定确定具体报酬后,向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70%,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30%。原作品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只按上述比例向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

二、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要注意什么

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者组织演出的,可以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表演的,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即表演者进行营利性演出,无论是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还是已发表的作品,均需与作品著作权人订立作品使用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如何支付报酬,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要注意什么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注意要征得一系列权利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是侵权了。假如您对这方面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除了著作权权属划分、许可转让、侵权、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等内容外,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还包括许多其他内容,例如著作权出资、著作权行政处罚、著作权犯罪等。虽然这些问题并不经常发生,但是对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维护自身著作权益非常重要。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著作权相关流程

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宗旨
专业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著作权律师推荐

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其他相关资讯

北京著作权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

其他相关合同

法邦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著作权法中关于数字版权、游戏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及变更的规定,提供著作权集体管理知识介绍,为您解答著作权相关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