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是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 按照委托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创作的作品。那么,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呢?法律对委托作品有哪些限制呢?把握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一般而言,作者的创作行为产生作品,作品产生著作权,那么作品的著作权理应归于作者,但是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不能当然归属于作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也就是说,关于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法律允许委托人和受托人以约定的方式确定,可以归属于委托人,也可以归属于受托人,如果在委托人和受托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才当然归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创作作品时,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有一个委托创作的合意。可以约定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
当然,考虑到鼓励公民的创作热情,繁荣文化市场,该条又规定了当委托人与受托人没有明确约定时,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即归属于作者,这样就有利于在文艺方面实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达到鼓励创作的目的。
二、委托作品有哪些限制
就法律保护而言,著作权除要受到时间、地域上的限制外,还要受权能上的限制。“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情形的,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这一规定首先对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时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财产权作了限制。
由于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对委托人的权益未作明确规定,通常会产生委托人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委托受托人创作了作品,支付报酬后,由于忽略了合同中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或没有订立合同,导致原来委托创作的目的不能实现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后果,使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失衡。故为了平衡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委托人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免费使用作品,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在此种情形下,一般不认为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委托作品有哪些限制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作品相对来说在著作权的归属方面有较大的意思自治意味在里面,但也是受到了一些限制。如若您有这方面的需要,不妨多多咨询一下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会给您一定的建议和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