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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条件,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87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法规定了法定许可的情形来限制著作权,但法定许可并非是无条件的。那么,著作权法定许可应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条件

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某种使用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2)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

(4)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著作权人的权利。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条件,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著作权法定许可应当在法律限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否则就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如若对这方面有疑问,可以向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会给您一定的建议和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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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如合理使用。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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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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