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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抄袭行为该怎样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727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造力,但是侵权著作权的显现屡见不鲜,那么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抄袭也是侵权著作权行为中的一种,那么抄袭行为该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7、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

9、未经许可,录制、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

10、未经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14、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

15、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7、未经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其作品、制品上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

18、未经许可,故意删除可改变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留在作品、制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二、抄袭行为该怎样认定

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xx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对抄袭行为的认定做了如下答复:

1、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2、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3、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就是对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以及抄袭行为该怎样认定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很多,可能有一些行为权利侵害人都没有意识到是侵权行为,因此大家需要对著作权侵权有一定了解,这样才能减少纠纷,更好的维护权益。在此,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可以在著作权侵权方面给您一定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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