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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收取,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转付

此文章帮助了52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除特别规定的以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那么具体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收取,如何转付呢,以下文章将详细为你讲解。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收取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统一收取的使用费在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经协商分配。

使用者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时,应当提供其使用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使用的方式、数量、时间等有关使用情况;许可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使用者提供的有关使用情况涉及该使用者商业秘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有保密义务。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转付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将剩余部分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转付使用费,应当编制使用费转付记录。使用费转付记录应当载明使用费总额、管理费数额、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有关使用情况、向各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等事项,并应当保存10年以上。

以上文字是对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收取,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如何转付的讲解,通过这些讲解,如果大家还不能准确理解,可以寻找专业的著作权律师,进行咨询或者求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权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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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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