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登记也不影响著作权的合法性,但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去登记一下,因为这个毕竟是有力而无害的。那么,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著作权登记又是如何办理的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的介绍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作品登记著作权根据情况的不同,需要很多不同的材料,建议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时,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