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享受国家政策优惠。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在办理过程中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是著作权人要了解的?本文将一一介绍这些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证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2、 提供源程序前、后各连续40页。源程序不到60页的,应提交整个源程序。(电子文件、Word文档格式或纯文本格式可以接受)
3、 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的前、后各连续40页。整个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电子文件、Word文档格式或纯文本格式可以接受)
4、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即:权利保证书)
5、 原创版本说明(适用于申请登记的软件版本为1.0以上者,如版本为1.0则不需要提交)
6、 相关证明文件。(A4纸复印)
(1)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项目任务书的应提交;
(3)经原软件著作权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如有权利转移,应提交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承受的证明。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
1、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2、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以上就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软件著作权登记能为软件著作权人带来很多好处,但是登记程序非常复杂,需要申请花费很多时间,投入很多精力。而软件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也没有法律专业知识,需要反复的补正材料,不利于进行新的软件开发项目。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您可以委托专业著作权律师帮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