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侵权证明标准
2016年5月25日,电影频道的委托代理人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的检查及监督下,使用其密封并保存于公证处的iPad,进行如下操作:打开iPad,点击“设置”后点击“通用”进入该页面,点击“关于本机”;将iPad连接无线网络,点击进入“优酷HD”软件,显示相关信息;返回iPad主页面,点击“AppStore”软件,在搜索栏中输入“暴风影音”,点击、下载并安装“暴风影音HD”;点击iPad主页面上的“暴风影音HD”图标,搜索、显示、拖动播放、下载涉案电影。针对上述公证过程,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于2016年5月26日出具(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10928号公证书及公证光盘。2016年9月9日,被上诉人电影频道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支付公证费3010元。经庭审比对,使用“暴风影音HD”的搜索功能,得到几个涉案电影的搜索结果信息,点击其中之一显示涉案电影的海报、演职员信息及剧情简介;在线播放过程中出现来自第三方视频网站的链接信息,且播放的画面左上角显示“1905电影网”水印;另涉案电影通过缓存方式下载至iPad失败。
法院判决: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本案中,A公司既未举证证明在其研发的“暴风影音HD”软件上在线播放涉案电影的行为,系经涉案电影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亦未就公证视频画面显示的“1905电影网”水印及来自第三方视频网站的链接信息进行举证以证明涉案电影的来源,并对涉案电影的信息进行编辑整理,故一审法院推定上诉人A公司通过其研发的“暴风影音HD”软件提供涉案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及下载服务。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中,A公司未经涉案电影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即通过“暴风影音HD”软件向公众提供涉案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电影频道对涉案电影所享有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网络运营商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A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暴风影音HD”软件上提供涉案电影在线播放服务,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害了电影频道对涉案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A公司称其在接到起诉状后立即核查相关端口,发现暴风影音端口已不存在涉案视频链接,故不可能再针对该视频演示搜索链接功能。但对该主张,A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难以令人信服。A公司主张“暴风影音HD”播放画面左上角显示有“M1905电影网”水印,故可以证明A公司仅提供了作品链接。但事实上,“M1905电影网”水印是电影频道授权网站播放涉案电影时形成的,A公司无论是直接提供涉案电影,还是提供涉案电影链接,只要作品内容与授权网站一致,即可显示该水印。因此,播放画面是否有“M1905电影网”水印并非判断直接提供作品还是提供作品链接的依据。此外,涉案电影是否能在“暴风影音HD”软件完成下载亦非判断A公司提供的是否是链接行为的依据。综上,鉴于涉案电影的播放过程并未离开“暴风影音HD”页面,且并无证据证明A公司提供的是链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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