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盛行的现在,每个人都有可能因为自己拍摄的图片,成为图片的著作权人。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内容都包括什么?确定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依据是什么?通过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内容
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各种以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
(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
(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
(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
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
二、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另外,该法第12条至19条对种种情况做了清晰的归类和说明。
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同样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
以上就是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内容,图片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实践中,因为图片作品引起纠纷的情况很多,例如著作权归属争议、图片侵犯他人肖像权纠纷等等。因为这些问题关系到多种法律关系,处理起来非常复杂。我们建议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向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