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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损失怎样计算,侵犯著作权所获利益怎样计算

此文章帮助了127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受到的著作权侵权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所获利益给予赔偿。本文为您介绍著作权侵权损失、著作权侵权获益计算方式。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额怎样计算

著作权的侵害,以填补损害为主。通常,法院大都以侵害行为所致市场价值的损失,为其实际受损的额度。如市场价值完全被侵害行为所摧毁,则损害额即为全部的市场价值。困难在于原告就其市场价值举证不易,法院只能用各项间接证据来核定其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被告的受益额即推定为原告的损害额。但事实上,被告的受益额绝不相等于原告的损害额,可能或多或少。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也不愿轻易采取这种理论。

实际损害额计算上的困难,并不能排除法院估定受损价值的可能,法院仍可依据自由心证来评断估计。甚至当原告主张对其作品的精神价值远远超过市场价值时,法院也可以斟酌作品的性质,对原告作品的实际价值和能否复制进行判断,不过这已属法定赔偿的范围。

原告不仅可以请求现实利益的损害,还可请求因侵害而增加的支出等费用。但却不得请求即使被告经合法授权也可能伤害原告的营业的损失,以及被告将侵权物品出售给原告的代理商的损失。至于原告商誉的受损,如能有确实证明,也可获得补偿。但如在受侵害其间,总盈余实有增加,是无从请求商誉的损害的。

二、侵犯著作权所获利益怎样计算

侵权人利益的返还,原则上是基于不当得利及制止因不法行为而获利的损益相抵的原理,但利益和不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换言之,须因此项不法行为所增加的利益才负返还义务,所以计算上也有相当的困难。美国著作权法规定,原告仅须证明侵权人的总收益,而由被告自行证明并扣除其费用。至于何等费用可以扣除,法并无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制造费用应当可以扣除,包括原料、工资、制造该侵权制品的经常费用等。

以上就是著作权侵权损失怎样计算,侵犯著作权所获利益怎样计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虽然法律对著作权侵权损失、著作权侵权获益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但是实际上,当事人想要计算出自己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获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也找不到法院会认可的证据。反而可能因为请求过高,要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我们建议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有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协助您解决。律师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会帮您作出最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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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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