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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能否无偿转载他人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如何判断?

此文章帮助了280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报纸无偿转载他人的作品,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纠纷,那么报纸到底能不能无偿转载他人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又该如何判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报纸能否无偿转载他人作品

报纸能否无偿转载他人作品,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合理使用都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如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则不能对该作者的作品进行合理使用:

(1)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2)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如何判断

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

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

第三,根据使用作品的程度来判断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整体相比,使用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根据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来判断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被认为是判断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合理使用和侵权使用只有一步之遥,判断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最终总要落脚在行为的结果上,合理使用并不是排除一切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而是要将这种损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使用就应当是许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报纸能否无偿转载他人作品以及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在著作权合理使用方面,经常会因为对作品能够合理使用判断错误而引发纠纷,给双方当事人代理损失以及不变,因此建议您如有疑问,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及帮助。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著作权限制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情况。二者有以下区别:合理使用没有主体范围的限制,而法定许可往往针对录音制作者、广播电台和报刊等;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须付报酬;法定许可中若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则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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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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